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金源热区供热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及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监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金源热区供热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及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017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017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合肥热电金源热区供热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及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监理项目工程。合肥热电集团有限金源分公司现有3×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5MW;本项目拟对两台锅炉、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输煤、化水、电气、仪控及配套的环保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实施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改造。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143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280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热电金源热区供热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及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监理项目工程。合肥热电集团有限金源分公司现有3×22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5MW;本项目拟对两台锅炉、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输煤、化水、电气、仪控及配套的环保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实施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改造。 合肥热电金源热区供热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及煤粉炉耦合生物质直燃二氧化碳减排内容的全过程、全方面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进行现场调查,优化施工图,配合开展工程前期工作;改造范围内设备拆除及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安装调试、性能考核、试运行等全过程的监理;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与管理;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实体移交、结算初审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30MW的燃煤热电联产(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单个合同中总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燃煤热电联产(或火力发电或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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