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T-15125011-251248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四院区瓶装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已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四院区瓶装气体采购项目组织招标活动。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四院区瓶装气体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5125011-251248 1.3 招标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四院区医用气瓶采购项目,包含氧气、二氧化碳、高纯氮气(含液氮)、混合气、氩气、氦气、一氧化氮、氢气等气体的采购、供应、运输及气瓶的检测维修。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1.4 交货期:15日历天。 1.5 质保期:730日历天。 1.6 最高限价:145.000000万元。 1.7 其他:。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或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品种须至少涵盖氧、氮、氩、二氧化碳、液氮、混合气);若供应商非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的相应资质文件、授权证明及供销合同。 4)供应商或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医用氧)、药品注册证书(医用氧)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医用氧);若供应商非生产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医用氧)及生产商的上述相应资质文件、授权证明及供销合同。 5)若供应商自行承接道路运输工作,则供应商须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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