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JSZC-320000-JSHY-G2025-02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HY-G2025-0209
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 1套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运抵现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2.如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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