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代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LACG-202508-157
致各潜在投标人: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 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单位: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所需检测服务清单及招标单价
项目 | 单价 | 项目 | 单价 |
细菌总数 | 120 | 大肠菌群 | 120 |
铜绿假单胞菌 | 120 | 氧化还原电位 | 55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120 | 化合氯 | 55 |
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 120 | 外观 | 35 |
紫外 | 35 | 嗜肺军团菌 | 120 |
游离氯 | 55 | 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 | 35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135 | 可吸入颗粒物 | 55 |
感官指标 | 35 | 空气及管内表面细菌总数 | 120 |
感官指标 | 35 | 真菌总数 | 120 |
沙门氏菌 | 120 | 溶血性链球菌 | 120 |
二氧化碳 | 55 | 二氧化碳 | 55 |
可吸入颗粒物 | 55 | 一氧化碳 | 55 |
尿素 | 135 | 甲醛 | 55 |
余氯 | 55 | 苯 | 100 |
臭和味 | 25 | 甲苯 | 100 |
肉眼可见物 | 25 | 二甲苯 | 100 |
色度 | 25 | 人均面积 | 45 |
大肠埃希氏菌 | 120 | 窗地面积比 | 45 |
PH | 35 | 课桌面照度 | 45 |
浑浊度 | 35 | 课桌面照度均匀度 | 45 |
水温 | 35 | 黑版面照度 | 45 |
细菌总数 | 120 | 黑版面照度均匀度 | 45 |
注:投标人采用固定费率报价,以所报固定费率乘以采购人给出的招标基准价确定单个项目的招标单价,招标单价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出具检测报告费用、动用监测专用车、人员差旅费等所有其他费用。检测费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最终结算价=实际发生的数量*招标单价*中标费率,每年结算总价不超过1.5万元。
3.采购方式及服务期限: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服务期限三年(自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起,一年一签)。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续签采购合同。合同价格不变。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
5.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15:00分
获取地点: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获取方式:至代理机构处领取报名
6.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9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9楼会议室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来安县白鹭大道与新河路交汇处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5056121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白春宇
联系电话:1773338628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预算约1.5万元/年;4.5万元/3年。 |
2 | 资金来源 | 本项目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
3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价文件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 |
4 | 服务期 | 3年 |
5 | 质量要求 | 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6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7 | 保密 | 参与询价采购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8 | 响应文件组成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9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如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疑问,请于2025年9月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azbsws@163.com(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在2025年9月3日17时前原路回复到邮箱,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10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的报价为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也无效。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2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采用 |
13 |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
14 | 响应文件编制 |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规格和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中签署要求; 4、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本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15 | 签署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16 | 密封 | 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于文件袋内。 |
17 | 标识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25年9月4日 15 时 0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18 | 响应文件递交 | 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19 |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 1、在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4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单位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416、17、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2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9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 首先由采购单位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其次进行资格审查(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少一项或某一项不合格,视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否决其投标,标书不予拆封),资格审查合格后,最后开商务标。 | |
21 | 询价小组组建 |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3人或及以上单数组成。 |
22 | 评审原则 |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23 | 评审标准和方法 | 按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规定 |
24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1、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2、当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标包时,各个标包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人。 |
25 | 成交通知 | 成交结果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板块上予以公布。 |
26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采用 |
27 | 签订合同 |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
28 |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 代理费金额为1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无发票),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核验原件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 | 核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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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投标承诺书 | 核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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