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直接面向市场比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电动助吸器等3项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5-NCCYG-W906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电动助吸器 | / | 见附件 | 台 | 3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 | 某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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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 | 见附件 | 台 | 1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 | 某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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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液氮罐 | / | 见附件 | 个 | 2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到货 | 某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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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2.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项目总预算:12.5万元。电动助吸器最高总限价为1.5万元,二氧化碳培养箱最高限价为5万元,液氮罐最高总限价为6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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