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宜昌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 -医疗设备采购包 4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 新点 e交易供应商 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42050120250100006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626
3、项目名称:宜昌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房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包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5.20(万元)
6、最高限价:165.2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1台、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1台、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台 、 全自动血培养 1台、 全自动病原菌鉴定药敏分析系统 1台、 生物安全柜 1台、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台、 检验专用纯水机 1台、 真菌培养箱 1台、 红外灭菌 1台、 烤片机 1台、 细菌涂布仪 1台、 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 签订 且设备具备安装条件后 5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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