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气、二氧化碳气体报警器校验比询价采购公告
一、需校验设备清单
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校验
使用单位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重碱车间 | 氨气气体报警器 | 只 | 16 |
煅烧车间 | 二氧化碳气体报警器 | 只 | 9 |
说明:
1、参与报价的报价人根据表格内容进行报价(可以附相关报价说明)。
2、采购人所校验的气体报警器如有增减,按报价人同类型设备所报单价进行调整。
3、每台报警器都必须独立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校验合格证书。
4、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5000元,若所报总价超过该限价者,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须知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气体报警器校验能力的校验单位;
2)具有近3年来(2019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相关或相似的仪器仪表校验方面的业绩,提供出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含合同复印件,合同可隐去价格等不影响合同真实性的重要内容)。
2、项目内容及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的校验,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校验证书。
3、报价方式:按每台次设备检定费用进行报价(例:XX设备 XX元/台/次)。
4、校验时间:合同生效后,报价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进场服务。
5、付款方式:
报价人按要求完成所有设备校验工作,出具对应校验合格证书且开具全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所有校验费用。
6、报价人如对本次询比价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7、选定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部分或全部成交项目,否则,将按供应商违约情况处理。
8、在符合校验需求、质量和服务、信誉相等的前提下,采购人将以提出合理低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9、采购人组织比质比价评定小组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成交结果将会及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三、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及各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校验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业绩(合同复印件),报价函及分项报价表。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四、报价方式: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顺丰、EMS)邮寄到我公司(或者直接送达),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单位简称以便于区分整理。
五、邮寄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武夷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中控楼胡嘉麒收,邮编331200。
六、报价截止日期: 2023年1月7日(以我方收到快递(必须顺丰或EMS)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七、联系人:
技术咨询:胡嘉麒 ;联系电话:18379062408 / 0795-758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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