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强脉冲激光治疗仪):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废标理由:有效投标人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强脉冲激光治疗仪):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卢赖、付立晶、梁泽华、谢明权、张国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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