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采购计划,于2024年03月22日对电解质分析仪一套等行院内竞争性磋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A202403220901 | 电解质分析仪一套(茅山分院) | 宁波天泽鼎丰贸易有限公司 |
A202403220902 | 干眼治疗仪一台(首南分院) | 宁波医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A202403220903 | 联影770iDR年度保修(潘火分院) | 宁波精奥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
A202403220904 | 蓄电池更换项目 | 宁波恒锐电源设备有限公司 |
A202403220906 | 电力维护外包服务项目 | 宁波兴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
A202403220905 | 3号楼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更换项目 | 宁波鄞州明楼福元五金经营部 |
1、特此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邮编315192)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在公告期内无异议,拟中标供应商确认为中标供应商,不另行公告。
2、监督机构名称:鄞州区第二医院监察办公室 电话55662905
3、感谢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采购活动,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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